ABC干粉灭火器的报废年限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1、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8 年报废。
2、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 年报废。
3、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10 年报废。
4、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报废。
5、灭火器的维修期限,出厂期满5年维修保养,首次维修以后每满2年灭火器应当委托国家指定专业维修单位进行维修保养一次,防止灭火时用不了。
干粉灭火系统储存装置的布置应方便检查和维护,并宜避免阳光直射。其环境温度应为―20℃~50℃。宜保持干燥和良好通风,并应设应急照明灯具。
1、清水灭火器。适用于扑救可燃固体物质火灾,即A类火灾(固体火灾)。
2、泡沫灭火器。它包括化学泡沫灭火器和空气泡沫灭火器两种,泡沫灭火器适合扑救脂类、石油产品等B类(液体)火灾以及木材等A类(固体)物质的初起火灾,但不能扑救B类(液体)水溶性火灾,也不能扑救带电设备及C类(气体)和D (金属类)火灾。
3、酸碱灭火器。是一种内部装有65%的工业硫酸和碳酸氢钠的水溶液作灭火剂的灭火器。该类灭火器适用于扑救A类物质(固体)的初起火灾,如木、竹、织物、纸张等燃烧的火灾。它不能用于扑救B类物质燃烧的(液体)火灾,也不能用于扑救C类可燃气体或D类轻金属火灾,同时也不能用于带电场合火灾的扑救。
4、二氧化碳灭火器。 是利用其内部充装的液态二氧化碳的蒸气压将二氧化碳喷出灭火的一种灭火器具,其利用降低氧气含量,造成燃烧区窒息而灭火。当氧气的含量低于12%或二氧化碳浓度达30%~35%时,燃烧中止。
二氧化碳灭火器的使用 灭火时只要将灭火器提到或扛到火场,在距燃烧物5米左右,放下灭火器拔出保险销, —手握住喇叭筒根部的手柄, 另一只手紧握启闭阀的压把。对没有喷射软管的二氧化碳灭火器, 应把喇叭筒往上板70~90度。使用时, 不能直接用手抓住喇叭筒外壁或金属连线管, 防止手被冻伤。灭火时, 当可燃液体呈流淌状燃烧时, 使用者将二氧化碳灭火剂的喷流由近而远向火焰喷射。如果可燃液体在容器内燃烧时,使用者应将喇叭筒提起。从容器的一侧上部向燃烧的容器中喷射。但不能将二氧化碳射流直接冲击可燃液面, 以防止将可燃液体冲出容器而扩大火势,造成灭火困难。 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在室外使用时, 应选择在上风方向喷射。在室内窄小空间使用时, 灭火后操作者应迅速离开,以防窒息。
提式于粉灭火器的使用灭火时,可手提或肩扛灭火器快速奔赴火场,在距燃烧处5米左右,放下灭火器。如在室外,应选择站在上风方向喷射。 使用的干粉灭火器若是储气瓶式,操作者应一手紧握喷枪、另一手提起储气瓶上的开启提环。如果储气瓶的开启是手轮式的,则向逆时针方向旋开,并旋到最高位置,随即提起灭火器。当干粉喷山后,迅速对准火焰的根部扫射灭火。使用的于粉灭火器若是储压式,操作者应先将开启把上的保险销拔下,然后握住喷射软管前端喷嘴部,另一只手将开启压把压下,打开灭火器进行灭火。灭火器在使用时,一手应始终压下压把,不能放开,否则会中断喷射。 干粉灭火器扑救可燃、易燃液体火灾时,应对准火焰根部扫射,如果被扑救的液体火灾呈流淌燃烧时,应对准火焰根部由近而远,并左右扫射,直至把火焰全部扑灭。如果可燃液体在容器内燃烧,使用者应对准火焰根部左右晃动扫射,使喷射出的干粉流覆盖整个容器开口表面;当火焰被赶出容器时,使用者仍应继续喷射,直至将火焰全部扑灭。在扑救容器内可燃液体火灾时,应注意不能将喷嘴直接对准液面喷射, 防止喷流的冲击力使可燃液体溅出而扩大火势,造成灭火困难。如果当可燃液体在金属容器中燃烧时间过长,容器的壁温已高于扑救可燃液体的自燃点, 此时极易造成灭火后再复燃的现象,若与泡沫类灭火器联用, 则灭火效果更佳。 使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扑救固体可燃物火灾时,应对准燃烧最猛烈处喷射, 并上下、左右扫射。如条件许可,使用者可提着灭火器沿着燃烧物的四周边走边喷,使干粉灭火剂均匀地喷在燃烧物的表面,直至将火焰全部扑灭。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的使用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与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相同。 初起火灾范围小、火势弱,是用灭火器灭火的最佳时机。因此,正确合理地配置灭火器显得非常重要。
泡沫灭火器的使用适宜扑灭油类及一般物质的初起火灾。 使用时,用手握住灭火机的提环,平稳、快捷地提往火场,不要横扛、横拿。灭火时,一手握住提环,另一手握住筒身的底边,将灭火器颠倒过来,喷嘴对准火源,用力摇晃几下,即可灭火。
灭火器使用方式:
1、将灭火器推至火场现场中,展开喷射软管。
2、关闭喷枪出粉阀,然后拔出阀体保险销,拉开闸阀,拿起喷枪对准火焰根部,打开喷枪按压把子出粉阀扫射即可。
3、离火3米左右;演练时注意距离,别靠太近,安全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