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地补办身份证需要居住证或居民户口簿。
2、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对难以确认身份和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
可以,但有几种情形例外: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2、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3、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4、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5、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1、根据流程补办身份证最快。申请人或代补办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补办手续。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工作人员校验户口簿和审阅《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用并领取办理回执等等。
2、身份证丢失了,补办身份证最快的时间是两个星期,有些地区如果加急的话,一个星期左右就能拿到,要看当地的政策。
1、身份证从公民申请办证之日起正常情况下60日内,最迟不超过90天可以拿到,建议你去办临时身份证依据规定三日内可以拿到。
2、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