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房不动产权证办理流程:预告登记:业主可单方持房屋买卖合同、缴款凭证、身份证明等资料向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并领取相应城市的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书。
办理费用:房地产登记机构按件收取房屋登记费(住宅登记费:个人为50元/件,单位为80元/件;非住宅为550元/件)。(注:此为广州费用,佛山办理费用请到佛山房管局咨询)。
2、权属登记,需交资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申请书(已设定抵押的)、房屋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用地来源文件、房屋报建文件、预售许可证(属商品房项目的)(提交复印件)、楼盘单元明细表(2003年6月13日前领取预售许可证的)、身份证明、公安部门门牌证明、拆迁前原房屋的房地产证(合作开发或自己开发自有房地产的)、移交房屋证明(土地出让合同条款里规定要移交有关房屋及直管房拆迁的)、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明书(已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银行与开发企业确定抵押情况的报告(实测面积、门牌与抵押登记证明书记载的面积不相符的)。办理时间:自收件窗口立案受理,领取《房地产交易登记受理回执》之日计算30个工作日。
3、领证。
1、首先它是商品房;
2、自住商品房购买者范围更宽;
3、购房对象不用审核收入,但目前该政策仅适用于北京;
4、开发商统一提交到北京市房屋权属部门等相关部门审核购房资格;
5、购买自主型商品房,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上市收益的30%需上交财政。
1、如果要做外墙防水最好使用砂浆防水剂。
2、这样做好后可以与原来的水泥基面形成一个整体,在施工时如果之前的外墙做了瓷砖,要将原来的瓷砖全部铲掉再进行施工。
3、尽可能不要使用防水涂料,因为使用防水涂料施工后,还要在做一层保护层,工序比较麻烦。
获得土地的方式不同: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免交土地出让金;商品房采用出让方式须交纳土地出让金;
成本结构不同
租售政策不同:经济适用房只售不租,商品房不受限制;
购买条件和对象不同:经济适用房享受政府优惠,其购买对象是特定的,只供给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因而要实行申请审批制度,商品房购买对象和条件不受限制;
价格政策不同:经济适用房出售实行政府指导价,不得擅自提价出售。商品房出售价格完全由市场决定。居民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产权归个人;房屋的产权分四部分:使用权、占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与商品房相比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只在收益权上与它们不同。商品房上市出售后,收益全部归个人所有。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
1、二类经济适用房:
(1)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人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二类经济适用房一般是回迁性质或康居、安居性质的房屋,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其他类房屋。在房产证上,房屋性质处会标示“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
(2)二类经适房上市交易不受是否满五年限制,只要取得产权证就可以上市交易。上市交易时,契税、个税、增值税和商品房是一致的,但需按照房屋成交价格的3%缴纳土地出让金,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其产权性质变为商品房。
2、商品房: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经批准用于市场出售而建造的房屋。商品房销售对象范围广,只要取得产权就可上市交易,没有交易的限制。在房产证上,房屋性质处会标示“商品房”。商品房上市交易时,需缴纳契税、个税、增值税等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