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阶段:提交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一式两份。提交图片的,均应为图片,提交照片的,均应为照片,不得将图片或照片混用。如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当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书。申请费用减缓的,应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应的证明文件。
审查阶段:中国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实行初步审查制度。在初步审查过程中,审查员会针对申请文件中的形式问题发出补正通知书。申请人针对该通知书做出补正。同时审查员会针对是否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客户进行审查,若存在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客户的,审查员将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针对该审查意见通知书进行答复或者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授权阶段:在通过初步审查后,审查员会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后,需要办理以下登记手续: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以及专利证书印花税。
颁发证书: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即可获得专利证书。此段时间约为2-3个月左右。
1、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
2、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
3、必须富有美感
4、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应当提交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同时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申请文件应当一式两份,并按照表格后的填表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必须提交图片或照片,一式两份。同时请求保护色彩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提交彩色图片或照片一式两份。
提供商标申请人的有效证明文件:1、企业申请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自然人申请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照(放大一倍清晰)和对应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相关证照。自然人还应提供亲笔签名。3、同时应提供的有:准确的收信地址、邮编,和收信人。以便我们及时寄出相关文件。
对图片或照片的要求:立体外观设计产品,一般应当提交六面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图片或者照片);平面外观设计产品,一般应当提交两面正投影视图。六面正投影视图名称是:主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和仰视图。各视图的视图名称应当标注在各视图比例应一致。
对专利注册申请人的要求: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业者个人合伙或者与中国签订协议或与中国共同参加国际条约或按对等原则办理的国家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符合上述条件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时,按照自愿的原则,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须对提交的图或照片进行简要说明,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下列情况,请在简要说明中填写清楚:外观设计产品的前后、左右或者上下相同或对称的情况,注明省略的视图;细长物品的长度采用省略画法;产品由具有特殊视觉效果的新材料制成;请求保护的外观设计包含色彩;新开发的产品的所属领域、用途、使用方法或使用场所;设计要点及其所在部位;外观设计产品属于成套产品或组件产品的,应当写明,对于成套产品,必要时还应当写明各套件所对应的产品名称。
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2)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3)必须富有美感;(4)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专利的相关规定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外观设计。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或者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