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法律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1、 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 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3)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4)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2、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3、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a2驾驶证实期发生交通事故原则上保险公司不可拒赔的,但是有几种情况除外,具体详情如下:《最高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2、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3、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交通事故认定书根据《交通安全法》、《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制作时间为交管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之后10日内, 也可为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交通事故认定书会有办案民警的签名并加盖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复核等合法权利。
实践中,有的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书存在异议或不满,于是拒绝签收事故认定书,这样是否可取呢?事实上,如果当事人拒绝签收事故认定书,送达人员可以采取留置送达然后记录在案,视为送达。因此,当事人应该签收事故认定书后应认真阅读,逐项审查。如果不服事故认定,应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议。一旦当事人不签收,有可能丧失复核的权利。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审查包括对处理事故交警的审查,因为有的交警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如果对方没有资格,则可以作为复核的原因之一。其次要对事故认定书作出的时限作出审查,因为如果事故认定书超过法定的期限作出,则属于违法,可以作为复核的原因。交通事故认定书被视为诉讼证据在事故赔偿中使用,当事人也可以在诉讼中对事故认定表示质疑,减弱事故认定书的证据作用,从而争取自己的最大权益。
1、拨通122(或当地交通事故报案电话)号码。
2、电话通了以后,将所看到的交通事故情况简明扼要地叙述一遍。
3、说明事故的发生地点、时间、车型、车牌号码、事故起因、有无发生火灾或爆炸、有无人员伤亡、是否已造成交通堵塞等。
4、说出你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
5、待对方挂断电话后,你再挂机。
6、及时打电话给保险公司说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