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规定80岁以上的老人可以享受到国家高龄补贴。如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需持申请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 并提供申请人身份证、 户口簿、银行卡(折)等复印件各两份、两张一寸近期的免冠照前往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申请。
2、数省份对100岁以上的老人都给予100元每月以上的高龄津贴,除天津市外,宁夏规定,90周岁以上城乡高龄津贴标准每人每月450元;其次是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上海、山东、海南、陕西,均规定给予100岁以上老人每月300元的津贴或营养费。
1、申请对象: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人。
2、发放标准: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80元;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150元;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300元。
3、申请程序:符合条件的老人可在当月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行动不便的可委托近亲属代理申请。敬老院、福利院的五保老人和“三无”老人可委托所在敬老院、福利院代为申请。
4、提交材料:《南昌市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申请表》1式3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一寸彩照3张。受委托人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属敬老院或福利院代为申请的需提交代办人身份证,以及所在敬老院或福利院书面证明。
5、办理程序:村(居)委会收到老年人申请后,并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核实、公示工作,并上报所在镇(街道)民政所。镇(街道)民政所在收件后5个工作日内核实有关情况,并签署审核意见,上报区老龄办审批。区老龄办应在收件后5个工作日内批准完毕。
1、办理条件:满70周岁或以上的退休干部。
2、办理方法:携带老人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由本人或家属;去户口所在地乡镇或街道进行办理;等待审核,通过后会发放一张有老人名字的存折给老人。
3、办理须知:办理前请询问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是否该城市有高龄老人补贴政策,这部分补贴主要是国家为了保障70岁及以上人口的基本生活保障。我国为了这部分人口能够正常的生活,也是拟补这部分人对国家做出的贡献,特增设了高龄人口补助。显示我国政府的社会保障健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