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
2、消费者权益日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广大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1、消费者行为学(Consumer Behavior)是研究消费者在获取、使用、消费和处置产品和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心里活动特征和行为规律的科学。 从营销学的角度,这门学科是为了提供对消费者行为的理解,因为 “营销学是一门试图影响消费者行为的学科”。
2、《消费者行为学》(消费者行为学,Consumer behavior)是2009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图书,作者是 迈克尔·R·所罗门。
1、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2、选择这样一天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各国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在国际范围内引起重视,推动保护消费者的活动。正如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主席罗达房·帕金所说:“人民的交往,产品的交换,技术和通信的活动等等,就要求我们必须在全球范围内考虑并行动。”她又说: “每个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应列入世界范围的为消费者权利的保障而斗争的行列。”当这种斗争每天继续下去的时候,我们在每年选择一天,让各方面都能听到我们为消费者而发出的声音,并且获得为未来的任务而努力的精神动力。
1、“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定于每年的3月15日。选择这一天,目的在于让各方面都能听到消费者的声音,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在国际范围内引起重视,并推动保护消费者的活动。
2、在我们的生活中,食品安全问题,衣服质量有问题,保健品滥用添加剂等等,类似的情况相信大多数的消费者都遇到过,对于碰到这样的情况很多消费者会直接跟商家联系,至于消费过程中的维权事件,结果更多的是不了了之。
3、作为消费者,我们真的很想让那些无良商家明白做事要讲良心,制假售假这样的生意终究做不长久,要做自己吃得下的产品再卖给别人。
4、其实,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不止是在今天曝光违规违法的生产商、制造商,更多的是希望通过这样的宣传让更多的消费者对于自己的消费权益引起重视,只有大家都自觉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才会挤压不良商家的生存空间。
5、当购物时遇到假货或者是虚假宣传的产品时,其实我们在心里都是默默的希望下次能够遇到诚信一点的商家,在此,我们也希望更多的生产、制造商、销售商能够诚信为经营,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加大检查监督力度,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保护好消费者的权益。
消费者偏好的三个特性为:偏好的完全性(或称次序性)、偏好的传递性(或称转移性)、偏好的东西多比少好(多多益善)。
1、偏好的完全性(或称次序性):有任何两个市场篮子A和B,一个消费者可以偏好其中的A,可以偏好其中的B,或者可以对两者都无差异。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偏好是忽略成本的。一个消费者可能偏好牛排,而不是汉堡包,但他或许会买汉堡包,因为后者更便宜。。
2、偏好的传递性(或称转移性):偏好的传递性是指如果消费者在市场篮子A和B中更偏好于A,在B和C中更偏好于B,那么消费者在A和C中更偏好于A。这一可传递性假定保证了消费者的种种偏好是一致的,因而也是理性的。
3、偏好的东西多比少好(多多益善):假定所有的商品都是“好的”(即值得拥有的),这样在不计成本的情况下,消费者总是偏好任何一种商品的多,而不是少。作这一假定是出于教学的目的,也简化了图解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