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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
更新时间:2025-05-25 02:18:46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明确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作用举足轻重,其中对双方事故责任的划分还可能涉及罪与非罪的认定,故诉讼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异议问题常常成为案件审理的焦点。但笔者通过调研发现,司法实践中有的法官对诉讼当事人异议的审查力度还远远不够,这除了受当事人举证能力有限、法官对交通事故认定不具备专业优势等因素影响外,还与法官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认识模糊密切相关。这就需要我们对交通事故认定书进行分析,以促进法官在诉讼环节更好地维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异议的救济途径。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存在异议的,可以通过以下两个途径寻求救济:第一,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第二,就事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举证推翻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效力。需要注意的是,异议人在申请复核时,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终止复核。

法院对交通事故认定书异议的处理。由于对交通事故认定存在异议,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且上述两种救济途径不能同时使用,故在司法实践中异议人通过复核程序改变交通事故认定结果非常困难,大量当事人包括发生事故双方和保险公司选择在诉讼中提出异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事故责任的划分上。对于诉讼当事人提出的异议,法官究竟应当如何处理?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法律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1、 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 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3)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4)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2、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3、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三)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做出时间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作出时间,对于当事人各方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只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出后,当事人才能以此为据来解决接下来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问题。因此,了解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作出时间,密切关注交通事故事态的进展,有利于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作出时间根据事故情形的不同也有些许区别: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当事人逃逸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应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当事人逃逸尚未抓捕归案,受害人一方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10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因交通事故当事人处于抢救或昏迷状态等特殊情形,无法收集当事人证据、且无其他证据佐证交通事故事实时,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批准,交通事故认定的期限可以中止,但中止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两个月。中止是由消除后,应及时坐出交通事故认定。中止期限届满后,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依法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四)交通事故认定书无责方不出面签字怎么办

1、一分钱也不要给他。

2、事故认定书已经出来,交警再扣车不放就违反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了。

3、如果对方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由法院扣车,你就根据他申请诉讼保全的金额向法院交上担保金,法院应当放车。你交的保证金他一分钱也拿不到的。凭他的伤情,所有损失根本不会超出交强险限额,要赔也是保险公司来赔,赔多赔少完全由保险公司把关。比起你们自己协商解决,到保险公司理赔时被扣这扣那好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