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有效期: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5年。2014年9月15日,全面启用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规定,成年人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对未满16周岁的仍签发5年有效通行证。旧版本式,证件号W开头,有效期为5年,新版卡式,证件号C开头,有效期为10年。
签注有效期:内地居民往来港澳签注分为6个种类,即个人旅游(G)、探亲(T)、商务(S)、团队旅游(L)、其他(Q)、逗留(D)根据申请事由分类签发。其中香港G签和L签的有效期都为:3个月1次、3个月2次、1年1次、1年2次四种有效签注。澳门签注只有3个月1次、1年1次申请。签注规定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一进一出算一次。
1、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领取港澳台申请表。
2、填写完申请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提交申请。
3、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证件照一张。
4、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港澳台通行证即可。
5、往来港澳通行证,俗称双程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即国家移民管理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签发给中国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地区旅游、探亲、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留学等非公务活动的旅行证件。
1、武汉港澳通行证办理条件:武汉市常住户口居民及驻地部队现役军人;在武汉市工作、学习、生活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非武汉市常住户口的湖北省内常住户口居民(仅限于申请赴港澳团队旅游)。
2、武汉港澳通行证办理材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及湖北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一年内再次申办出入境证件无需提交电子制证照片)。
3、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并留存正面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也可交验户口簿,但未满16周岁非武汉市常住户口的湖北省内常住户口居民在户政网上还需有其二代身份证照片)。
4、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需由其监护人或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监护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独生子女证、载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并留存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需提交委托书,同时提交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并留存复印件。
5、非武汉市常住户口的湖北省内常住户口居民需提交户口簿、在武汉市工作、学习或生活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暂住人员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出具的居住满6个月以上的暂住证明或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居住证;全日制大中专学生提交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和学生证。以上证明须按照公安机关提供的统一格式要求出具。
6、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该证明须按照公安机关提供的统一格式要求出具。
7、现役军人及属部队管理的离退休军人除提交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外,还需交验军官(离退休)证和居民身份证并留存复印件。
8、提交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它材料。
9、首次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必须由本人提交申请。
10、武汉港澳通行证办理流程:个人旅游:领表、照相、填表、预审、交表、领回执、缴费、邮寄(自选) 领证;团队旅游:旅游公司办手续、领表、照相、填表、交表、领回执、旅游公司到指定地点统一缴费和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