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4、此外,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具体的最好到当地派出所在咨询一下。
1、需要申请办理居住证的,申请人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2、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
3、如果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六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六个月以上。
4、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5、申办人携带有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身份证、房屋租赁协议或者有关居住证明等材料、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现场予以办理。
1、申报需要条件,在上海市合法稳定居住,在上海市合法稳定就业,申办当月前12个月内累计缴费满6个月。
2、申领当月社保处于缴费状态,到现居房屋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办理房屋租赁备案,填写房屋备案申请书。
3、填写备案申请书,填完之后房东承租人双方确认签字,所需资料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原件,房东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
4、房东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在事务中心大厅的自助社保打印和查询设备上扫描身份证,打印社保缴费记录,打印房屋租赁备案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56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2、有不少于30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不少于50平方米的仓储场所,并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的,应当具有相对独立的农药经营区域。
3、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应当配备通风、消防、预防中毒等设施,有与所经营农药品种、类别相适应的货架、柜台等展示、陈列的设施设备。
4、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用于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5、有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6、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大龄失业金领取条件:
1、本市年满45周岁的男性或年满40周岁的女性登记失业人员;
2、申请前连续停止社会保险缴费6个月及以上,实现灵活就业(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后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3、已经办理灵活就业(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就业登记备案手续。
4、符合领取失业金的职工,需携带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向参保地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经过失业登记和培训之后方能领取到失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