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四个能力”是公安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提出的,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2、建立防火巡查、防火检查制度,确定巡查、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3、建立火灾隐患判定整改制度,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逐级报告。
4、配置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员工应掌握使用方法并能熟练操作,并根据火灾危险性,制订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员工熟悉本单位消防安全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逃生技能,火灾发生时,通过喇叭、广播等方式,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引导火场人员正确逃生;通过张贴图画、消防刊物、视频、网络、举办消防文化活动等多种形式对公众宣传防火、灭火、应急逃生等常识,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对全体员工的消防演练。
1、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即:查用火用电,禁违章操作;查通道出口,禁堵塞封闭;查设施器材,禁损坏挪用;查重点部位,禁失控漏管。
2、扑救初级火灾能力;即:发现火灾后,起火部位员工一分钟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火灾确认后,单位 3分钟内形成第二灭火力量。
3、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即:熟悉疏散通道,熟悉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掌握逃生技能。
4、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即:有消防宣传人员,有消防宣传标识,有全员培训机制,掌握消防安全常识。
1、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2、扑救初期起火能力;
3、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4、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5、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最初是在公安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提出的(消防防火墙:政府四个责任、公安消防部门四个程度、社区农村四个基础、社会单位四个能力)。所以很明确一点,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针对社会单位而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