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
1、下载“智慧人社”APP,并实名注册登录。
2、点击社保服务→待遇查询→失业保险金申领,阅读温馨提示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申领页面。
3、选择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金申领。
4、符合条件的领金人员仔细阅读失业保险金申领告知书后,点击确定填写申领登记信息。
1、用人单位具有法定过错的,劳动者主动解除合同,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若是个人原因个人解除合同的话则不能领取。
2、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1、登录所在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2、选择“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我要查—个人社保信息查询”,并点击进入。
3、进入信息登录界面,输入账户信息(身份证号码、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
4、登录成功后,点击“失业保险—参保信息”,可查看个人的参保状态和参保时间信息。
5、登录成功后,点击“失业保险—缴费明细信息”,选择“年份”,点击“查询”;可查询个人账户的缴费明细。
6、登录成功后,点击“失业保险—失业人员待遇信息”。
7、点击“个人权益—职工失业权益”,可查询个人权益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