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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生证怎么办理?需要准备好资料
更新时间:2025-05-25 20:24:34

(1)准生证怎么办理?需要准备好资料

1、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2、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3、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特殊情况: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2)准生证怎么办理

1、未婚生育的单亲妈妈办不到准生证。

2、但是没有准生证,医院仍然会帮助产检和分娩。

3、并且不影响领取宝宝的出生证明。

4、但是没有准生证办不到社保,所有费用只有独立承担。

(3)外地户口办准生证怎么办理

夫妻双方异地户口的可以在当地申请办理准生证,能不能批准办理,要看当事人符合不符合生育指标。

异地申请准生证材料准备如下: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女方在当地的居住证。

3、已怀孕的相关证明材料(含母子保健手册)。

三、具体流程办理流程:

1、【申请】:流动人口持所需材料到女方现居住地村(社区居)委会填写一式三份的《省外流动人口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申请表》交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2、【核查】:女方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收到流动育龄夫妻申请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相关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等形式,向夫妻双方户籍地乡(镇、街道)核实其婚育情况,同时备注说明要求户籍地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核实情况,其中属省内的要求户籍地对未录入信息系统的须及时录入。

3、【根据核查的不同情况分别办理】:

(1)对符合条件、资料齐全,通过人口计生信息管理系统核查无误的,即时办理登记。

(2)对符合条件、资料齐全,同时持有经现居住地计生工作机构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即时办理登记;

(3)对经向户籍地核实,户籍地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且婚育情况属实的,予以登记。

(4)对经向户籍地核实,户籍地超过10个工作日未反馈的,视为“难以核实其婚育情况”,由夫妻双方共同签订《市外流动人口一孩生育登记承诺书》后予以登记。

(5)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符合生育政策的、经与户籍地核实婚育情况与事实不符的,不予办理生育登记,并发出《不予登记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