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搜索进入本省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找到就业失业的窗口。
2、点击进入就业失业后,把网页拉到下面找到创业贷款。
3、这里有贷款的详细信息,扶持对象
(1)省内符合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4)刑满释放人员
(5)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
(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7)返乡创业农民工
(8)网络商户
(9)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各类自主创业人员
4、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根据个人的资源状况和偿还能力,最高可获得单笔50万元的贷款支持;对创业达一定规模或成为再就业明星的人员,还可提出更高额度的贷款申请。
5、创业贷款的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3年。为了支持下岗职工创业,创业贷款的利率可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利率下浮20%,许多地区推出的下岗失业人员创业贷款还可享受60%的政府贴息。需要身份及营业场所证明、资金证明、相关书籍结算账户、贷款担保。
1、受理:申请人向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2、审核:对初审通过的商业贷款贴息对象及金额。
3、公示:经评审通过的商业贷款贴息对象和贴息金额,由人事局和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社区进行公示。
4、核准: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由人社局下发核准通知书。
5、拨付:根据相关部门核准通知书,财政局在贴息对象提供付息凭证后,从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专项基金中拨付资助资金。
1、借款人有残疾人证,同时将自己的创业计划通过了工商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
2、借款人经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认定,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具备一定劳动技能。
3、借款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一定的自由资本金,如若是合伙经营,要具备合伙协议和有效的证件。最后从事的经营活动完全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法规,具有一定的还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