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数学(汉语拼音:shù xué;希腊语:μαθηματικ;英语:mathematics或maths),其英语源自于古希腊语的μθημα(máthēma),有学习、学问、科学之意。古希腊学者视其为哲学之起点,“学问的基础”。另外,还有个较狭隘且技术性的意义—“数学研究”。即使在其语源内,其形容词意义凡与学习有关的,亦被用来指数学。
2、数学是人类对事物的抽象结构与模式进行严格描述的一种通用手段,可以应用于现实世界的任何问题,所有的数学对象本质上都是人为定义的。从这个意义上,数学属于形式科学,而不是自然科学。不同的数学家和哲学家对数学的确切范围和定义有一系列的看法。
1、所谓的数学核心素养,不仅仅是关注学生对知识目标与技能目标的掌握,更应该关注学生是否能够用数学的思维方式观察事物、分析社会现象,从而解决现实中的问题,使学生真正形成数学素养。学生的数学素养包括:思考问题的方式是否理性,是否具有发散性思维能力;是否具有创新意识,从不同的角度看待同一事物,用创造性思维解决问题;是否具有稳定的个性心理品质。
2、数学核心素养来自于学生的思考、质疑。反思是重要的思维活动,是思维活动的核心和动力。好的问题是学生创新意识的萌芽,学生是否能够提出问题,并且提出有价值的问题,必须引起教师的高度重视。教师要善于激发学生的兴趣,引起学生内心的冲突,从而引导学生在“互辩”中寻求最佳方案,使学生的探究意识在“冲突——平衡——再冲突——再平衡”的不断循环和矛盾中得到强化。教师带领学生不断反思,带着这些问题去思考,去探究,不断“咀嚼与回味”,然后进行多角度的观察与联想,从而找到更多的思维通道。这样才能真正提升学生的思维能力,促进学生创新意识的产生。
1、数学思维也就是人们通常所指的数学思维能力,即能够用数学的观点去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比如转化与划归,从一般到特殊、特殊到一般,函数/映射的思想,等等。一般来说数学能力强的人,基本有两种能力上,一是联想力,二是数字敏感度。前者能够把两个看似不相关的问题联系在一起,这其中又以构造能力最让人折服;后者便是大多数曝光的所谓geek,比如什么Nash之类的。当然也有两种能力的结合体。
2、我国初、高中数学教学课程标准中都明确指出,思维能力主要是指:会观察、实验、比较、猜想、分析、综合、抽象和概括;会用归纳、演绎和类比进行推理;会合乎逻辑地、准确地阐述自己的思想和观点;能运用数学概念、思想和方法,辨明数学关系,形成良好的思维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