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12月3日是国际残疾人日。残疾人是人类这个大家庭中平等的成员之一。促进世界的可持续发展,实现一个不能少的教育目标,是世界残疾人的普遍共识。
随着《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和《可持续发展2030议程》的实施,确保残疾人的平等权利和利益,促进残疾人融入社会,正日益成为国际社会和各国的共同行动。
改革开放以来,残疾人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党的十九大代表团提出,我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保障和改善人民的发展生活。我国将进一步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的全面发展,促进残疾人的共同繁荣。
到现在,已经度过了二十六个国际残疾人日,这么多年来各界人士为各地所在的特殊学校的学生们捐赠了很多物资,例如为每个学生量身定做一套校服,给这些特殊学生一床被子送去温暖。金大光,中国残联副主任,市残疾人联合会代表给孩子们送去了很多的新衣服,希望孩子能在学校好好学习,掌握技能,毕业后能更好的适应社会、走向社会。
1、国际残疾人日又称为世界残疾人日,在第47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确定自1992年开始每年12月3日为国际残疾人日。
2、确定“国际残疾人日”的目的:持续提高政府和社会对残疾人的认识,促使各国政府将残疾人事业放在优先地位,采取更有力、更广泛的行动和措施,在“联合国残疾人十年”之后全面实施《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实现“人人共享的社会”这一目标。
1、残疾人日在12月3日,是一年一度的活动,设立的宗旨是为了促进人们对残疾问题的理解以及动员人们维持残疾人的尊严、权利以及幸福,全球共有6.5亿残疾人,多年以来,在国际社会的帮助下,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2、在生理、法律以及社会方面的障碍,残疾人不能和正常人一样接受平等的享受经济、政治、社会以及文化等权利,1992年10月12日至13日,联合国举行了首次关于残疾人问题的特别会议,将每年的12月3日定为国际残疾人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