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谓消费者,是指为达到个人消费使用目的而购买各种产品与服务的个人或最终产品的个人使用者。
2、消费者与生产者及销售者不同,他或她必须是产品和服务的最终使用者而不是生产者、经营者。也就是说,他或她购买商品的目的主要是用于个人或家庭需要而不是经营或销售,这是消费者最本质的一个特点。作为消费者,其消费活动的内容不仅包括为个人和家庭生活需要而购买和使用产品,而且包括为个人和家庭生活需要而接受他人提供的服务。但无论是购买和使用商品还是接受服务,其目的只是满足个人和家庭需要,而不是生产和经营的需要。
3、从生物上讲,消费者也是自然界中的一个生物群落,异养型生物,包括食草动物和食肉动物,称为消费者。顾名思义,这些消费者不能直接利用太阳能来生产食物,只能直接或间接地以绿色植物为食获得能量,根据不同的取食地位,又可以分为直接依赖植物的枝、叶、果实、种子和凋落物为生的一级消费者,如蝗虫、野兔、鹿、牛、马、羊等食草动物;以草食动物为食的肉食动物为二级消费者,如黄鼠狼、狐狸、青蛙等;肉食动物之间存在着弱肉强食的关系,其中的强者成为三级和四级消费者。这些高级的消费者是生物群落中最凶猛的肉食动物,如狮、虎、鹰和水域中的鲨鱼等。有些动物既食植物又食动物,称为杂食动物,如某些鸟类和鱼类等。消费者在生态系统的物质和能量转化过程中处于中间环节。
1、消费者权益日是每年的3月15日。
2、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Consumers Unions,简称IOCU)是一个独立的、非盈利的、非政治性的组织。1960年,由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比利时和荷兰五个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发起成立,在荷兰登记,总部设在荷兰海牙,现迁到英国伦敦,亚太地区分部设在马来西亚的槟榔屿。IOCU现有115个国家和地区的230多个消费者组织成员。1987年9月,中国消费者协会被接纳为该组织的正式成员。
3、随着我国消费者保护运动的快速发展,党和政府越来越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全票通过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4年1月1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走向法制化轨道。2014年3月15日,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施行,主要从4方面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如强化经营者义务、规范网络购物等新的消费方式、建立消费公益诉讼制度等。从此,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进入新的历史阶段。
在今年的全明星赛中,吉安尼斯队的每位球员都将穿着24号球衣,而勒布朗队的每位球员将穿着2号球衣,这一举动将作为对科比和他的女儿吉安娜的一连串致敬的一部分。
科比布莱恩特穿着24号球衣在湖人度过了职业生涯的最后10个赛季,他的13岁女儿吉安娜布莱恩特,一位杰出的年轻球员,则是身穿2号球衣。
当然这一系列的纪念活动不仅仅限于全明星正赛,新秀挑战赛、三分球大赛和扣篮大赛参赛者的球衣上也会有这样一块布,上面写有2和24,并且被9颗星环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