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顶楼是由屋面和支承结构等组成,有些顶楼还有保温或隔热层。屋面是屋顶的上覆盖层,包括面层和基层。面层的主要作用是防水和排水;基层具有承托面层、起坡、传递荷载等作用。
2、在顶层住更是视野开阔、也没有什么遮挡物在窗外遮挡,因此在高层顶楼居住会发现除了风景好外采光度也不错,天气好的时候可以保证室内的光线明亮充足。不过需要注意的是,顶楼不适合恐高症患者居住。
1、本来是指商业销售中的一种店头促销工具,其型式不拘,但以摆设在店头的展示物为主,如吊牌、海报、小贴纸、纸货架、展示架、纸堆头、大招牌、实物模型、旗帜等等,都是林立在POP的范围内。其主要商业用途是刺激引导消费和活跃卖场气氛。
2、常用的POP为短期的促销使用,它的形式有户外招牌,展板,橱窗海报,店内台牌,价目表,吊旗,甚至是立体卡通模型等夸张幽默,色彩强烈,能有效地吸引顾客的视点唤起购买欲,它作为一种低价高效的广告方式已被广泛应用。
1、虚拟现实技术(英文名称:Virtual Reality,缩写为VR),又称灵境技术,是20世纪发展起来的一项全新的实用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囊括计算机、电子信息、仿真技术于一体,其基本实现方式是计算机模拟虚拟环境从而给人以环境沉浸感。
2、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各行各业对VR技术的需求日益旺盛。VR技术也取得了巨大进步,并逐步成为一个新的科学技术领域。
中外合作办学是指教育部批准的本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以及审批备案的各类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为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加强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国家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国内外高校间的中外合作办学。截至2012年7月,教育部公布批准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有33个,项目有518个,覆盖除新疆、西藏、青海、宁夏之外的27个内地省份。中外合作办学管理遵循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规定执行。由于中外合作办学既有机构又有项目,考生和家长容易混淆,产生错误的认识。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外国高校同中国高校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这个概念很长,有三个定语作为关键点,即:是国内外高校间的合作办学;办学地点在中国境内;学校招收的对象主要是中国学生。如:西交利物浦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和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等大学。国家批准的这类高校比较少,全国仅33所。(西安方舟补习学校)在招生方面,对于实施高等学历教育招收的学生,需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属于计划内招生。在颁发学历、学位证书方面,按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规定,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可按国家规定颁发中国学士学位证书;颁发的外国教育机构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当与该教育机构在其所属国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同,并在该国获得承认。目前,在实际执行中,有多种不同情况。例如:西交利物浦大学为合格毕业生颁发该校学士学位和英国利物浦大学学位证书,但对4年都在中国的学生颁发的利物浦大学毕业证书上会注明该生是在英国之外就读,这与英国利物浦大学毕业生获得的证书是有区别的;联合国际学院(UIC)毕业生学成后获颁UIC毕业证书和香港浸会大学学士学位。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指中国正规高校与境外高校开办的合作项目,其办学层次和类别是非常多样化的,有高等学历教育、高等专科教育,以及非学历高等教育和高级中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文化补习、学前教育等,加上这些项目常常依附于正规的高校,令人眼花缭乱,难以鉴别。按照国家规定,本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由拟举办项目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后,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高等专科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和高级中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文化补习、学前教育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由拟举办项目所在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即可。从中可以看出合作办学项目的审批要宽松得多,且权力下放,致使批准实施的合作办学项目众多,目前已达500多项。在学历证书发放方面,按照规定,对于学历教育,颁发中国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或颁发中外双方学历学位的,其招生必须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属计划内招生;只颁发境外学位证书的,教育部在审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及项目的同时,确定其招生计划数,该计划不计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