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瑞典的一个著名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写得一本长篇小说,是世界上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
2、这本书的主人公尼尔斯出生于瑞典南部的一个小农庄,他生性顽皮,不爱读书,喜欢各种恶作剧。有一天,他无意间冒犯了一个小精灵,小精灵一气之下把他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正当他惊异于自身变化的时候,家里的雄鹅莫顿感受到大雁的呼唤,想与大雁一齐飞行。为了挽留莫顿,尼尔斯紧紧地搂住了他的脖子。不料,莫顿将他带上了天空。于是,尼尔斯骑在鹅背上,跟随大雁开始了他的旅行。
3、尼尔斯和雄鹅、大雁阿卡和它的大雁们参加了鹤之舞表演大会,偶遇小灰雁邓芬,帮助鹅姑娘和小马茨在湖面脱险,把乌普萨拉的大学生的手稿找回来;把渡鸦巴塔基从一个屋子里救出来,挫开钢丝救老鹰高尔果,从强盗手里救下了松鼠西尔莱的妻子;杀死了残暴的乌鸦首领黑旋风;从狐狸斯密尔的嘴里救下了一只大雁。
4、最后,他们飞往了威曼豪格——尼尔斯的家。在他的爸爸妈妈要杀掉雄鹅莫顿和灰雁邓芬的时候不顾一切跑向屋子,捶着大门,解救了邓芬和莫顿,而且自己也变回了原样,而且长得更高了。
1、一整片绿油油的高地上,一条大峡谷就像叶子的主经脉。中间的大峡谷向北伸展,只是越来越细,渐渐地,大峡谷消失在遥远的绿色原野中。
2、深情地看着尼尔斯,不舍得用嘴把尼尔斯上上下下抚摸了好几遍,才转身离开。尼尔斯即开心又难过。父母的脸上写满了忧虑,这使得他们看起来苍老了许多。
3、他们飞过怒吼的大瀑布,壮丽的高山,当他看到大山东边可维基约克的小教堂时,激动的泪水溢满了他的眼眶。当太阳唤醒尼尔斯的时候,他被眼前的景色惊呆了。他所在的了望塔屹立在一个靠近内湖东岸的小岛上。大部分湖水被朝霞映成了粉红色,小部分靠近内陆的小湾却闪着黑色的光。堤岸周围有一条宽阔的黑色针叶林带。更远的地方,高山组成的曲线在阳光下泛着一种难以形容的美丽色彩。近处,一个个红色的村庄和白色的教堂安静地点缀在这片美景中。
1、猫的眼睛对光很敏感.猫眼的瞳孔在早、中、晚各不一样,早晨如枣核,中午成一线,晚上似满月。
2、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猫眼的瞳孔很大,瞳孔括约肌的收缩能力极强,在不同的光线下,括约肌能很好地对瞳孔进行调节,使瞳孔与光线相适应。早晨阳光强度一般,瞳孔就成了枣核状;中午阳光强烈,瞳孔便缩成一条线;晚上光线昏暗,瞳孔放大成像十五的月亮一样圆亮。正因为猫眼的瞳孔可随光线强弱而变化,所以在光线过强或过弱的情况下,猫都能很清楚地看到东西。
1、《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瑞典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的作品。是一部享誉全球的文学著作。是值得每个人认真看完的好作品。
2、尼尔斯是个淘气的男孩子,小时候总是欺负院里的家禽和动物,但是由于他的贪婪,他被小精灵司法变成了一个小人,只有拇指那么大,小以前的动物全来找他算账,尼尔斯开始后悔,而家鹅马丁看到迁移的鹅忍不住内心的冲动,跟着一起飞走了。可是尼尔斯不想让他飞走,他知道这样爸爸妈妈会伤心的,他一把抱住他的脖子,可是他太小了,只能跟着他们一起上路了。
3、野鹅向着他们的故乡拉普卡特前进途中遇到了很多困难,但是都一一克服了,尼尔斯为了救公鹅差点儿丧命,但是最终他们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来到了野鹅的故乡,他们要在那里孵蛋,马丁和灰母鹅毛纯也生下了6个孩子,最后野鹅们要去另一个地方,途中经过尼尔斯的家,尼尔斯回了家,马丁回了窝,马丁的朋友都被杀了卖钱啊,妈妈正准备杀马丁,你儿子跟妈妈说别杀他,可是他太小了,妈妈看不见他,尼尔斯连忙抱住妈妈,在抱住妈妈的一瞬间她长大了。
4、以后尼尔斯再也没有伤害过小动物。
5、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就改,善莫大焉,谁都会经历成长吧。
1、“别妄想我会交出大拇指。”阿卡斩钉截铁的回答说,“我们所有的,都愿意为他献出自己的生命。
2、他们的眼睛简直叫他感到害怕,黄颜色、亮晶晶的,似乎眼睛背后有团火焰在燃烧。
3、他们相貌堂堂,羽翎楚楚,不过脚上那副寒酸相却令人一眼就能看出他们是来自荒山野僻的穷苦人。
4、他非常恼火,自己心有余而力不足,没有能耐向这些流浪者显示一下哪怕是一只家鹅也能够做出一番事业来。
5、农庄主人亲眼看见那几只可爱的小松鼠后,不禁叹了口气,说:“我们农庄上的人做了一件不太光彩的事情,不管是对动物还是对人都不应该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