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换柱又叫装换梁。因为建筑功能的要求,下部大空间,上部部分竖向构件不能直接连续贯通落地,而通过水平转换结构与下部竖向构件连接。当布置的转换梁支撑上部的结构为剪力墙的时候,转换梁叫框支梁。
2、转换柱的设置要求:不同用途的楼层,需要大小不同的开间,采用不同的结构形式。建筑要求上部小开间的轴线布置、较多的墙体,中部办公用房要小的和中等大小的室内空间,下部公用部分,则希望有尽可能大的自由灵活空间,柱网要大,墙尽量少。
3、框支梁与框支柱用于转换层,如下部为框架结构,上部为剪力墙结构,支撑上部结构的梁柱为框支柱和框支梁。框支柱与框架柱的区别也就是所用部位不同,然后结构设计时所考虑的也就不尽相同了。
4、框支柱是支撑框支梁的柱,用于转换层。框支柱与框架柱的区别在于框架柱与基础相连。框支柱以下的柱都是框架柱,而不与剪力墙相连的梁则为框架梁。
1、文明,是历史沉淀下来的,有益增强人类对客观世界的适应和认知、符合人类精神追求、能被绝大多数人认可和接受的人文精神、发明创造以及公序良俗的总和。
2、文明是人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一个新阶段。这一阶段的特征是:物质资料生产不断发展,精神生活不断丰富,社会分工和分化加剧,由社会分工和阶层分化发展成为不同阶级,出现强制性的公共权力——国家。文明是在国家管理下创造出的物质的、精神的和制度方面的发明创造的总和。
3、文明是使人类脱离野蛮状态的所有社会行为和自然行为构成的集合,这些集合至少包括了以下要素:家族观念、工具、语言、文字、信仰、宗教观念、法律、城邦和国家等等。由于各种文明要素在时间和地域上的分布并不均匀,产生了具有明显区别的各种文明,具体到现代,就是西方文明,阿拉伯文明,中华文明,古印度文明四大文明,以及由多个文明交汇融合形成的俄罗斯文明,土耳其文明,大洋文明和东南亚文明等在某个文明要素上体现出独特性质的亚文明。
什么是寻衅滋事罪:主观要件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行为人的犯罪动机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在寻衅滋事活动中的行凶伤人、抢夺财物、毁坏公物、侮辱人格等,同伤害罪、抢夺罪、毁坏财物罪等,在客观上几乎没有任何区别,要分清寻衅滋事与上述犯罪,关键看主观动机。如果是出于贪利而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或者为了泄愤、报复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就构成抢夺罪、故意毁损公私财物等侵犯财产罪;如果是为了向社会挑战,故意破坏公共秩序而公然抢夺或毁损公私财物情节恶劣的,就构成寻衅滋事罪;如果是为了寻求精神刺激或变态心理的满足随意殴打他人,就构成寻衅滋事罪;如果在公共场所无理取闹,破坏公共秩序,寻求精神刺激,就构成寻衅滋事罪。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
客观要件:本条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具体规定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寻衅滋事犯罪多发生在公共场所(也有一些发生在偏僻隐蔽的地方),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是寻衅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向整个社会挑战,蔑视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