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照丢失了怎么办?第一步先挂失。营业外执照丢失不用再去报社登报了!你只需要找台电脑,打开任意浏览器,先在浏览器中输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点击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
3、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页面后,根据您执照所在地选择地区。然后选择企业信息填报
4、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登录页面,输入公司的信息
5、进入公司主页,右上方有“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填报”,点击选项,进入营业执照挂失作废声明的填报页面,点击左下方添加按钮
6、出现提示对话框,点击“确定”,然后输入营业执照编号,就是执照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我们营业执照丢失的公告已经发出,可以点击查看,确认营业执照丢失公示成功后,打印营业执照丢失挂失公示,准备好其他资料一起,拿着去工商局办理补营业执照的手续就行了
1、个体户店名一定要跟营业执照一样。
2、《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企业的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所使用的名称应当与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适当简化,但应当报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3、所以,营业执照公司名和店名(即店铺招牌)原则上应当一样,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可以省略例如省、市、县、区等行政区域的内容。
1、转让证照是违法的,个体户的营业执照不能变更经营者,换人做只能注销重办。
2、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条: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第十一条:申请注册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许可证明。第十二条: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