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工程师(FPE)是指掌握火灾基本理论,具备火灾监控系统和常用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运行、调试维护技能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2、从事的主要工作包括:火灾监控系统和常用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运行、调试、维护。
1、取得工学学科门类专业或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8年。
2、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6年。
3、双学士或工学学科门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4年。
4、硕士学位,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3年。
5、博士学位,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2年。
6、取得经济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其他专业,或者其他学科门类各专业的上述学历或学位人员,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年限相应增加2年。
1、报名成功后,参加BIM应用工程师课程培训。
2、携带个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指定日期至考点进行考试。
3、BIM应用工程师专业技术水平证书,由国家邮电通信人才交流中心印制和颁发、管理和登记查询。
4、报名提交材料:身份证反正面扫描件、学历证书扫描件;《BIM应用工程师专业技术课程培训考核备案表》;彩色2寸蓝底照片。
5、考试时间:每年1、4、7、11月组织考试。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范围应当与其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和本人注册级别相符合,本人的执业范围不得超越其聘用单位的业务范围。受聘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在每个注册有效期应当至少参与完成3个消防服务项目;受聘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一个年度内至少应当签署1个消防安全技术文件。
消防安全技术文件应当以注册消防工程师聘用单位的名义出具,并由担任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注册消防工程师签名、加盖执业印章:1、消防技术咨询报告、消防安全评估报告、火灾事故技术分析报告。2、防安全重点单位年度消防工作报告。3、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报告。4、灭火器维修合格证明。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文件。